「孤鸞年」是源自日本的一種婚俗迷信,它在日本婚俗迷信中僅指六十年一輪的丙午馬年,台灣早年受過日本人統治,因此老一代台灣人也延襲了這種外來迷信。

 

    由於我國曆法並非一個月就剛好三十天,而是大月設為卅天,小月設廿九天,但節氣還是固定三十天為一個節的運行,為了符合曆法的運作,所以「三年一閏,五年再閏」即每隔第三年及第五年就必需置閏月(即該年多出一個月)去調整它,也因為閏月的關係那一年之中可能會出現兩個「立春」,這出現兩個立春的年就被稱為孤鸞年。

 

   根據傳說,在孤鸞年結婚的夫妻聚少離多,因為「春」代表桃花的意思。一年出現兩個「春」,讓人聯想到「二度春」、「第二春」,甚至有「雙春」淫亂意涵,表示桃花不止一朵,婚姻不安定,可能會有外遇,所以不利婚姻,而在孤鸞年的隔年沒有立春,也稱為寡宿年。

 

    老一輩的觀念認為孤鸞年結婚,很難白頭偕老,這些並沒有科學根據,而且大多數在國外接受教育或有海外工作經驗的新人對這樣的說法並不在意。結婚是人生中重大的決定,感情只要用心經營,那種幸福的力量,不是日曆上幾個字就可以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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